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香港,曾有一位女星红遍半边天,她就是沈殿霞。
沈殿霞,绰号“肥肥”,戴着一副别致的、尖稍向上的黑框眼镜,她以亲切、可爱、豁达、幽默的形象赢得“香港开心果”的美誉,她爽朗的笑声也伴随着很多人的成长,至今仍是不少人的“童年”回忆。
1987年5月30日,42岁的沈殿霞诞下爱女郑欣宜,郑欣宜由沈殿霞独自抚养长大,沈殿霞给了郑欣宜无微不至的关爱,曾因为女儿一句“怕继父不喜欢她就惨了”,沈殿霞和郑少秋离婚后一直没有选择再婚。
能为女儿想到的,这位母亲都想到了,到临去世前还在为女儿日后的生活想好周全的计划。害怕女儿没了自己生活会出现问题,沈殿霞想着为她留下一大笔遗产,但是转眼想想,又害怕女儿会受人欺骗,从而被骗走巨额财产,且女儿从小习惯了大手大脚,沈殿霞又害怕女儿挥霍资产,所以她机智地设立了遗嘱信托。
据媒体报道,沈殿霞将自己数千万港元的遗产设立信托,受益人是自己最疼爱的女儿郑欣宜,郑欣宜定期领取固定金额的生活费,以保证基本的生活开支,如果想要过更好的生活,郑欣宜就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挣钱,同时沈殿霞还指定前夫郑少秋和好友共同组成“信托监察人”,监督受托人在管理与分配信托财产时有无违反信托合同,且遗嘱中明确郑欣宜在35岁才可以动用信托本金。
2008年2月19日,沈殿霞做好一切安排后,在众人的陪伴下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。
这一天对她来说意义非常重大,因为她将收到已去世14年的妈咪沈殿霞送给她最贵重的生日礼物。
遗嘱信托是指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,通常理解为死后信托。
遗嘱信托包括生前和死后两阶段,即遗嘱人(委托人)生前将财产的规划内容,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、分配、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,明确自愿将自有合法财产在其死亡后托付给受托人,用于实现信托目的;遗嘱人死后信托生效,受托人需恪守信托目的和义务,以信托关系为基础,为受益人的利益或为特定目的而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。
“遗嘱+信托”的创新模式通过设定个性化的遗嘱信托关系,将更好的实现立遗嘱人的财富传承心愿,有利于家族财富的集中控制和传承。
1、延伸立遗嘱人的意志,妥善解决生前、身后财产规划。通过遗嘱信托,可以使财产顺利地传给后人。
2、以专业人士的知识及技术对立遗嘱人身后的财产进行规划和配置。
3、避免继承人因遗产发生纠纷,中立的遗嘱信托受托人介入,使相关继承人不至于因遗产的清算和分配产生纠纷,更好的实现被继承人的意志,保障家族财富的传承。
传统的遗嘱更着重于将遗产的所有权一次性全部转移给继承人,而遗嘱信托强调的是对遗产的管理、处分、保值以及增值,遗嘱信托的本质还是属于信托的一部分,它起源于英国的现代信托制度,被称为“从坟墓里伸出来的手”,比喻财产委托人可以在身后继续按其意愿操控信托财产,所以遗嘱信托一定程度上能够防止后人的挥霍无度,实现家族财富的传承。
我国《民法典》新增了对“遗嘱信托”的规定
沈殿霞让我们看到了一位母亲的良苦用心,她一直视郑欣宜为掌上明珠,但是没有一个母亲能够保护女儿一辈子,也无法陪伴女儿一辈子,女儿终究要长大,她需要独立的去面对自己的人生,沈殿霞不想自己的遗产一次性全部给到年轻的女儿,除了担心被坏人觊觎以外,我想更多的应该是担心女儿有了这一大笔钱后无法管理财产,甚至挥霍财产,导致日后的生活更加没有保障。
35岁的郑欣宜,已经是一位独立的女性,也有了一定的社会阅历,相信她已经具备了足够的能力来管理好母亲留给她的遗产,继续过好以后的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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